信息安全有哪些常见威胁?

257 2023-12-13 22:40

一、信息安全有哪些常见威胁?

常见威胁:

(1) 信息泄露:保护的信息被泄露或透露给某个非授权的实体。

(2) 破坏信息的完整性:数据被非授权地进行增删、修改或破坏而受到损失。 

(3) 拒绝服务:信息使用者对信息或其他资源的合法访问被无条件地阻止。

二、威胁信息安全的常见因素有哪些?

 针对网络安全的威胁主要有以下内容。  

1.软件漏洞:每一个操作系统或网络软件的出现都不可能是无缺陷和漏洞的。这就使我们的计算机处于危险的境地,一旦连接入网,将成为众矢之的。  

2.配置不当:安全配置不当造成安全漏洞,例如,防火墙软件的配置不正确,那么它根本不起作用。对特定的网络应用程序,当它启动时,就打开了一系列的安全缺口,许多与该软件捆绑在一起的应用软件也会被启用。除非用户禁止该程序或对其进行正确配置。否则,安全隐患始终存在。  

3.安全意识不强:用户口令选择不慎,或将自己的帐号随意转借他人或与别人共享等都会对网络安全带来威胁。  

4.病毒:目前数据安全的头号大敌是计算机病毒,它是编制者在计算机程序中插入的破坏计算机功能或数据。影响计算机软件、硬件的正常运行并且能够自我复制的一组计算机指令或程序代码。计算机病毒具有传染性、寄生性、隐蔽性、触发性、破坏性等特点。因此,提高对病毒的防范刻不容缓。  

5.黑客:对于计算机数据安全构成威胁的另一个方面是来自电脑黑客(backer)。电脑黑客利用系统中的安全漏洞非法进入他人计算机系统,其危害性非常大。从某种意义上讲,黑客对信息安全的危害甚至比一般的电脑病毒更为严重。

三、常见的安全威胁分为四大类?

常见的安全威胁第一大类是自然灾害,第二大类是一些事故灾难,第三大类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第四大类则是和社会、经济有关的一些突发社会安全事件。

安全威胁,是指某个人、物、事件或概念对某一资源的保密性、完整性、可用性或合法使用所造成的危险。攻击就是某个安全威胁的具体实施。

四、什么是传统安全威胁和非传统安全威胁?

传统安全威胁和非传统安全威胁是国家安全中的两个概念。一般来说,传统国家安全主要是指军事,政治,外交等方面的安全,而非传统国家安全就是国家安全这一范畴内传统国家安全概念外的一切集合,可以说,非传统安全涵盖广泛,内容复杂,相比于传统安全,我国面临非传统安全威胁显得更加紧迫。

五、信息安全有哪些常见的威胁?信息安全的实现有哪些主要技术措施?

信息安全常见威胁有非授权访问、信息泄露、破坏数据完整性,拒绝服务攻击,恶意代码。 信息安全的实现可以通过物理安全技术,系统安全技术,网络安全技术,应用安全技术,数据加密技术,认证授权技术,访问控制技术,审计跟踪技术,防病毒技术,灾难恢复和备份技术。

六、什么是安全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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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安全威胁主要是指国家面临的军事威胁及威胁国际安全的军事因素。按照威胁程度的大小,可以划分为军备竞赛、军事威慑和战争三类。战争又有世界大战、全面战争与局部战争,国际战争与国内战争,常规战争与核战争,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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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安全威胁由来已久。自从有了国家,也就有了国家间的军事威胁。但人们把军事威胁称为传统安全威胁,是在国家安全概念和新安全观提出以后。1943年美国专栏作家李普曼首次提出了"国家安全"。(National Security)一词,美国学界把国家安全界定为有关军事力量的威胁、使用和控制,几乎变成了军事安全的同义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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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安全是相对非传统安全威胁而言的,指除军事、政治和外交冲突以外的其他对主权国家及人类整体生存与发展构成威胁的因素。非传统安全与传统安全之间没有绝对的界限,如果非传统安全问题矛盾激化,有可能转化为依靠传统安全的军事手段来解决,甚至演化为武装冲突或局部战争。

七、如何防范电子商务交易面临安全和风险威胁?

电子商务与传统商务方式存在很大的区别,一是商家与买家互不认识、互不见面,二是商品也不能当场验证是否真假、是否有瑕疵、是否过了有效期和失效期,是否属于三无产品、伪劣产品,纯属虚拟交易,可靠性不强,风险隐患极大。防范风险的方式有以下几方面:

1、选择有实力的电子商务公司,从信息内容辨别真伪。

2、查询交易记录、评论和是否有很多投诉、差评。

3、通过一些官方网站和权威网站核实。

4、请一些专家和专业人士进行专业性测试。

八、安全威胁的概念和分类?

所谓安全威胁,是指某个人、物、事件或概念对某一资源的保密性、完整性、可用性或合法使用所造成的危险。攻击就是某个安全威胁的具体实施。

所谓防护措施,是指保护资源免受威胁的一些物理的控制、机制、策略和过程。脆弱性是指在实施防护措施中或缺少防护措施时系统所具有的弱点。

所谓风险,是对某个已知的、可能引发某种成功攻击的脆弱性的代价的测度。当某个脆弱的资源的价值越高且成功攻击的概率越大时,风险就越高;反之,当某个脆弱资源的价值越低且成功攻击的概率越小时,风险就越低。风险分析能够提供定量的方法,以确定是否应保证在防护措施方面的资金投入。

九、常见计算机威胁有哪些?

计算机安全面临的主要威胁(1)黑客的恶意攻击(2)网络自身和管理存在欠缺(3)软件设计的漏洞或“后门”而产生的问题(4)恶意网站设置的陷阱(5)用户网络内部工作人员的不良行为引起的安全问题

十、威胁公共安全罪?

危害公共安全罪

《刑法》第115条的规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本罪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危害公共安全罪是一个概括性的罪名,这类犯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客观表现为实施了各种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它同侵犯人身权利的杀人罪、伤害罪以及侵犯财产的贪污罪、盗窃罪等有显著的不同,危害公共安全罪包含着造成不特定的多数人伤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危险,其伤亡、损失的范围和程度往往是难以预料的。因此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普通刑事犯罪中危害性极大的一类犯罪。

二、危害公共安全罪的量刑标准

1、第一百一十四条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第一百一十五条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3、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4、第一百一十六条破坏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5、第一百一十七条破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或者进行其他破坏活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6、第一百一十八条破坏电力、燃气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设备,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7、第一百一十九条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施、电力设备、燃气设备、易燃易爆设备,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8、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9、第一百二十条组织、领导恐怖活动组织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10、犯前款罪并实施杀人、爆炸、绑架等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11、资助恐怖活动组织或者实施恐怖活动的个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2、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13、第一百二十一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劫持航空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航空器遭受严重破坏的,处死刑。

14、第一百二十二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劫持船只、汽车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15、第一百二十三条对飞行中的航空器上的人员使用暴力,危及飞行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16、第一百二十四条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危害公共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17、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8、第一百二十五条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19、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20、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21、第一百二十六条依法被指定、确定的枪支制造企业、销售企业,违反枪支管理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1)以非法销售为目的,超过限额或者不按照规定的品种制造、配售枪支的;

(2)以非法销售为目的,制造无号、重号、假号的枪支的;

(3)非法销售枪支或者在境内销售为出口制造的枪支的。

22、第一百二十七条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的,或者盗窃、抢夺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23、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的,或者抢劫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或者盗窃、抢夺国家机关、军警人员、民兵的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24、第一百二十八条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依法配置枪支的人员,非法出租、出借枪支,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25、第一百二十九条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丢失枪支不及时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6、第一百三十条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或者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危及公共安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7、第一百三十一条航空人员违反规章制度,致使发生重大飞行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飞机坠毁或者人员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8、第一百三十二条铁路职工违反规章制度,致使发生铁路运营安全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9、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30、第一百三十四条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31、第一百三十五条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32、第一百三十五条之一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33、第一百三十六条违反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管理规定,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中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34、第一百三十七条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5、第一百三十八条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或者不及时报告,致使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36、第一百三十九条违反消防管理法规,经消防监督机构通知采取改正措施而拒绝执行,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37、第一百三十九条之一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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