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欧洲封建社会经济发展情况、由重农向重商转变的社会情况和地理大发现等内容,谈谈商业革命的原因是什么?

99 2024-11-16 03:16

⒈西欧封建化进程的起点——萨利克法典 法兰克人五世纪时分为两支,一支迁莱茵河中游,称河岸一里普阿尔人,一支进入北高卢,称海边一萨利克人,即克洛维为王的那一支. 萨利克法典是萨利克人的习惯法汇编,构成于六世纪初, 511 年前后.它反映了五、六世纪法兰克人在进入高卢今后的社会日子情况,既包含了日耳曼人的社会要素,也反映了一些高卢一罗马人的社会要素.西欧社会的封建化进程,就以此为起点. 克洛维进入高卢后,把所占据的无人居住的土地交给法兰克人的农村公社,他自己占有罗马皇室的土地,并把一部分赏赐给贵族和亲兵,构成日耳曼大土地所有制,对高卢一罗马地主和教会的大地产,则很少侵略.所以法典反映的土地所有制就有三种:农村公社土地所有制,王室土地所有制,贵族地主土地所有制. 一般以为,农村公社是从氏族公社开展而来的自在农人的社会组织,特点是土地公有私耕,行政自治.但也有人以为,它是在中世纪地主庄园内从头构成的. ⒉自在农人的农奴化 开端,法兰克自在农人都是公社成员,有权力和责任参与战役,分取占利品,运用公社土地,参与社员大会.到六世纪下半叶,国王希尔伯利克( 561 ~ 584 年)公布一道修改萨利... ⒈西欧封建化进程的起点——萨利克法典 法兰克人五世纪时分为两支,一支迁莱茵河中游,称河岸一里普阿尔人,一支进入北高卢,称海边一萨利克人,即克洛维为王的那一支. 萨利克法典是萨利克人的习惯法汇编,构成于六世纪初, 511 年前后.它反映了五、六世纪法兰克人在进入高卢今后的社会日子情况,既包含了日耳曼人的社会要素,也反映了一些高卢一罗马人的社会要素.西欧社会的封建化进程,就以此为起点. 克洛维进入高卢后,把所占据的无人居住的土地交给法兰克人的农村公社,他自己占有罗马皇室的土地,并把一部分赏赐给贵族和亲兵,构成日耳曼大土地所有制,对高卢一罗马地主和教会的大地产,则很少侵略.所以法典反映的土地所有制就有三种:农村公社土地所有制,王室土地所有制,贵族地主土地所有制. 一般以为,农村公社是从氏族公社开展而来的自在农人的社会组织,特点是土地公有私耕,行政自治.但也有人以为,它是在中世纪地主庄园内从头构成的. ⒉自在农人的农奴化 开端,法兰克自在农人都是公社成员,有权力和责任参与战役,分取占利品,运用公社土地,参与社员大会.到六世纪下半叶,国王希尔伯利克( 561 ~ 584 年)公布一道修改萨利克法典的敕令,规则死者如无子嗣,土地由其女儿继承,而不再交还公社.这样,公社的犁地逐步变为能够生意的自主地.这时的公社称作马尔克.公社农人内部的经济分解加重. 可是,法兰克农人农奴化的首要原由,并不是经济分解的结果,由于当时系自然经济,经济分解缓慢,而首要是外部暴力所构成.外部暴力来自两个方面:一是教俗贵族地主利用特权强力吞并公社农人的自主地,失掉土地的农人被逼投靠大地主,逐步变成农奴.二是 6 ~ 10 世纪战役兵役频频,对外扩张,外族侵略,社会不安定,豪强官吏勒索,这一切使自在农人无法进行正常的农业生产;另一方面,军事准则也有变化,从本来的步卒或轻装马队开展成为重装马队,战役力加强,但费用开支也大大添加.据估计,当时四家小农方能配备一名马队.这种情况,使许多农人爽性就近寻找一教俗贵族维护,把土地交给贵族而由自己耕种,只向此贵族一人纳税执役,既避免了官府沉重的军役、捐税,也避免了别人的勒索和伏莽的掠夺,此称为“委身式”,也叫“投托”.久之,这些农人就变成了农奴.他们在法国被称为“维兰”. 在法国,还有一些农奴称为“塞尔夫”( serf ) , 他们大多是奴隶的后代,位置比维兰更低.维兰实践是永久性佃农,份地世袭,劳役有一定传统规范.塞尔夫则由主人恣意克扣,并可随土地一并生意.一般来说,维兰比自在农、佃农的境遇往往要好. 八世纪前半期查理·马特采邑制革新今后,法兰克农人农奴化进程加快. 847 年,西法兰克国王秃头查理的墨尔森法则规则,“任何自在人都必须选择一主人,或是国王,或是国王的臣属”. 自在农人的农奴化进程一向延续到 11 世纪. 封主封臣制与封土制的构成与开展 第一阶段:墨洛温王朝时期,六、七世纪,国王采纳赐地封土的方法给其官员,封地与公职相联系,这种土地分封是无条件的,久而久之,大贵族实力上升,国王军事经济实力削弱. 第二阶段:到八世纪查理·马特任宫相时,进行采邑制革新,将封地与附庸准则结合起来,然后向西欧封建准则迈出了极其重要的一步.采邑制革新的另一关键是军事准则发生变化.西欧在与阿拉伯人的触摸中,学会了运用马蹬,马蹬的呈现,使马队从轻装开展为重装,盔甲及贵族族徽都随之呈现.更重要的,是由此需求专职作战的骑士,一般法兰克农人既难以担负,也无此技艺,而骑士则需求土地和农人来养活.这样,马蹬→军制革新→社会准则(采邑制)革新. 我国明末时传教士铸造的西洋火炮为何不能引起我国社会准则的革新?顾准这样提出了问题. 马特没收了叛乱贵族和教会的很多地产,分封给他的附庸骑士.受封者,即封臣则以服马队役为条件,并向封主发誓效忠,这种军事封地称为采邑.受封者若不能实行封臣的职责,封主有权收回采邑.这种权力和责任是两边的,是一种契约联系,封主也要维护封臣,不能欺负他的妻女,若违背,封臣也可另找封主.西欧封建准则的特征就是它的彼此性,在封建准则下,没有人是权力无限的控制者.若上面临下面的权力是肯定的,不行反抗的,那就不是西欧封建准则,而是肯定君主制了.这与咱们一般所了解的我国封建准则的概念大不相同. 查理·马特的采邑制革新,到加洛林王朝的矮子丕平缓查理曼时持续实行,由于即便查理曼当时也无足够财力搞职业戎行.而各级领主,也有自己的附庸骑士,构成层层分封.交兵时,这些附庸的附庸在王室戎行中参与其直接领主指挥的戎行,而且仅仅单线联系,构成“我的附庸的附庸,不是我的附庸”. 采邑制的广泛推广,导致以下结果:①加快了封建化进程,巨细封建主竟相抢夺劳动力,把自在农人变成农奴;②稳固了中小封建主的位置,奠定了骑士准则的基础,排除了农人从戎的权力;③构成了金字塔式的、依次互为主从的封建等级准则. 每一骑士都靠自己采邑的农人的赋税和劳役日子,这一骑士对自己的采邑具有行政、司法、税收等管理权.国王有时还把一些豁免权赐给一些大领主和教会贵族,豁免权也叫特恩权,指这些领主的领地可不受国王代理人或官员统辖.这样一来,就使采邑领地具有独立王国的趋势. 第三阶段:采邑本来是终身的,封臣逝世,采邑交还封主,不得世袭.封臣的继承者若要持续早年的联系,要重搞受封典礼.到九世纪,采邑逐步变成了世袭领地. 877 年西法兰克的秃头查理公布克尔西敕令,承认采邑和特权世袭. 查理曼身后,王权的分散,无休止的内战,外族的侵略,使本来有序的金字塔式的等级控制走向紊乱.本来的封疆大吏逐个伯爵,以自己的附庸为后台,从王室官员演变为独立的当地王公。从实质上说,政治割裂是封建准则最正常、最普遍的社会状况。对王权而言,封建准则的昌盛正是王权的阴暗年代。 打开西欧封建准则的构成阅历了几百年时间,9世纪,封建准则在西欧开端建立.到11,12世纪,西欧封建社会开展到一个新的时期,首要特征是城市的从头鼓起.1 西欧是典型的封建领主农奴准则,大庄院经济 2 政治上中央集权相对衰弱,当地实力强壮,分封准则。 3 骑士作为战役的主力,自备兵器,占有一定的土地。并构成欧洲的三大骑士军团。 4 教会实力庞大,并成为国家的精神支柱,自设法庭,占据很多土地和人口,是欧洲最大的 地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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