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入规入统好吗?

139 2024-11-14 04:36

一、企业入规入统好吗?

好。

升规入统的意思是升级自己企业的规格,纳入统计范围内的企业。指导帮助企业建立现代管理制度。升规入统把做大工业企业作为重要目标,把工业企业纳规入统工作作为推动工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措施,把扩大工业企业监控监测覆盖面、真实反映工业发展水平。工业企业是我市工业经济的支柱,推进地方跨越发展的希望所在、潜力所在,指导帮助企业建立现代管理制度,提升工业经济总量。

二、电商企业入统条件?

按照国家统计局的文件通知要求,企业的入统采取先申报、后入统的办法,经国家统计局报批后,再纳入一套表企业的统计范围。

限额以上贸易业

1、入统标准: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单位、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单位,且企业在税务部门登记为一般纳税人(住宿、餐饮企业除外)。

2、申报材料:

①法人单位基本情况表;

②年度(月度)《调查单位审核登记表(一)》;

③营业执照(证书)复印件;

④截至申报期最近1个月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的《利润表》复印件(若无月度表,则提供最近1个季度的报表复印件);

⑤打印并加盖税务部门和单位公章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或打印税务网上申报系统查询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整屏截图(带查询页面的完整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一)》;

⑦电商企业需提供电商平台网址及后台交易数据汇总的明细截图;

⑧特殊说明加盖企业公章(说明企业主营业务范围和主要营业收入来源,不得有从事生产、加工、种植等其他行业)。

3、申报时间:新企业必须是当年开业的企业(或上年第四季度开业的企业),采取按月申报(在每月20日前,每月一次)。老企业采取按年申报(在每年10月份后申报,每年三次,最后一次为次年1月10日前)。

三、什么是入规入统企业?

入规入统的意思,升级自己企业的规格,纳入统计范围内的企业,指导帮助企业建立现代管理制度,升规入统把做大工业企业作为重大目标 ,把工业企业那归入统工作作为推动工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措施,把扩大工业企业,监控监测覆盖面真实反映工业发展水平,工业企业是我市工业经济的支柱,,推进地方跨越发展的希望。

四、入规入统企业标准条件?

1、入统企业也称列统企业,是指列入政府统计部门名单,需要按时上报相关统计报表的企业 。列统企业在统计制度规定上称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是指所有的国有企业及年销售2000万元以上的非国有企业,并按统计法规、制度规定向统计部门定期报送报表的工业企业。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

第十六条设立企业,必须依照法律和国务院规定,报请政府或者政府主管部门审核批准。

第十七条设立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产品为社会所需要。

(二)有能源、原材料、交通运输的必要条件。

(三)有自己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四)有符合国家规定的资金。

(五)有自己的组织机构。

(六)有明确的经营范围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八条企业合并或者分立,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政府或者政府主管部门批准。

五、规上企业入统流程?

    “规上企业入统”指小微工业企业升级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纳入统计部门工业统计范围。

1、申报标准 企业申报小升规的标准为当年申报月份的主营业务收入及纳税申报表应税销售额收入均达到2000万元以上。  

2、申报材料  

(1)申请企业需提供《调查单位年度审核登记表(一)》。 

(2)申请企业的营业执照(证书)复印件。  

(3)申请企业的截至申报期最近1个月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的《利润表》复印件;打印并加盖税务部门和单位公章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一)》;  

(4)企业生产经营场地入口的实地照片(需有企业名称的挂牌)。 

(5)企业生产加工现场的设备照片及生产线照片。  

(6)新开业(投产)企业还需提供发改委(或工信局)建设项目的批复(或备案)文件复印件。

     对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分三年共给予60万元奖励,第一年给予30万元,第二年给予20万元,第三年给予10万元。

六、什么叫做入统上规企业?

入统企业也称列统企业,是指列入政府统计部门名单,需要按时上报相关统计报表的企业 。列统企业在统计制度规定上称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是指所有的国有企业及年销售2000万元以上的非国有企业,并按统计法规、制度规定向统计部门定期报送报表的工业企业。   一个地区列统企业数量及其经济规模反映着这个地区工业经济的总体水平,列统企业的经济规模占全部工业的比重反映着一个地区工业经济的质量。列统企业的经济规模与发展速度也在较大程度上决定着一个地区生产总值的发展水平。因此,真实客观地反映出每个工业企业发展的实际状况,不仅是真实客观反映一个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的需要,也是依法统计的需要。

七、企业必须上规入统吗?

没有政策要求企业必须上规入统。目前工业企业上规入统的标准是全国统一的,即:当年主营业务收入达2000万元,即可列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也就是所说的上规入统。但是,有更多的小微企业一年主营业务是达不到上规入统标准的,他们也仍旧是我们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创造税收、安排就业等方面,仍然发挥着重要作用。

只是由于政府一直都鼓励企业做大做强,加上国家财政并不是非常充裕,所以各级政府制订的对企业扶持奖补政策、资金并不适合于“撒胡椒面”,而是大部分倾向于针对规模以上企业。这也是政府一种倒逼机制,倒逼企业做大做强。因此,大部分的奖励资金,面向的都是规模以上企业。

八、培育规上企业入统措施?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根据《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四上”单位申报工作的通知》(岳政办函[2015]50号)和《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四上”单位申报工作的通知》(岳政办发[2017]30号)文件要求,为做好我县“四上”企业培育和升规入统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围绕县委、县政府确定的各项经济发展目标,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加强经济发展目标的协调、服务和督导,优化市场经营主体和产业结构,构建现代企业发展体系,促进经济健康协调发展。

(二)总体目标。全县“四上”企业总量和增量始终保持在全市平均水平之上、全市六县(市)中前三位。

(三)基本原则。实行法人企业属地统计原则,即必须是在本县注册登记为独立法人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中的工业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但视同企业法人),才能进行申报。

二、“四上”企业标准和申报程序

“四上”企业是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资质内建筑业和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简称贸易企业)和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

(一)统计标准

1.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2000万元以上工业法人企业。

2.资质内建筑业和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具有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资质(拥有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建筑业法人企业和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法人企业。

3.限额以上贸易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2000万元以上(含)批发业法人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500万元以上(含)零售业法人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200万元以上(含)住宿和餐饮业法人企业。

4.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年末从业人数50人以上(含),或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上(含)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教育、卫生和社会服务业,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以及年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上(含)、或从业人数50人以上(含)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和文化娱乐业。

(二)申报程序

1.申报入库工作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牵头,其中:工业由县工信局牵头,贸易由县商务粮食局牵头,服务业由县发改局牵头,房地产由县房产局牵头,建筑业由县住建局牵头,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国税等部门配合,及时向统计部门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申报材料。

2.县统计局根据申报材料,对企业进行评估审核。

3.通过评估认定后,由县统计局对具备入库条件的企业信息录入“一套表”平台,上报上级部门,经国家统计局最终审批后,纳入“四上”企业统计范围。

三、工作要求

全县上下要把“四上”企业的培育发展作为经济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统一抓经济工作就要抓“四上”企业培育和升规入统,抓“四上”企业发展就是抓经济工作的认识。

(一)健全工作机制

1.建立组织协调机制。成立由县人民政府县长任组长,常务副县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单位为成员的领导机构,统筹全县“四上”企业培育和申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统计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及时掌握“四上”企业申报入统进度情况。

2.制定企业培育方案。结合岳阳市年度培育计划,参照本县培育计划制定工作措施;对纳入培育库的企业因企制宜进行分类培育,落实扶持责任,实现培育和升规入统目标。

3.明确专人负责机制。部门单位一把手对“四上”企业培育及申报工作的成效负总责,指定一名分管负责人协调解决过程中的问题;选派善沟通、有经验的干部具体执行,定期向县统计局报送申报资料。

4.建立企业培育库。全面摸底排查“四下”企业及达标个体户发展现状,建立“四上”企业培育库,把具有一定规模、符合产业政策、有发展前景的企业列入培育库进行重点培育,重点扶持。对于已进入培育库的企业,建立稳定长效的沟通渠道,帮助及协调企业解决经营和转型中的困难和问题,促进企业发展做大做强。

5.完善注册登记服务。引导生产经营规模达到“四上”企业标准的分公司、分厂、分店和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县内独立法人企业,为办理税务登记、组织机构代码、企业资质等证照提供优质服务。对法律法规规定应登记为企业的行业仍以个体工商户组织形式经营的,限期转型升级为企业,逾期不转者须变更经营范围。

6.规范培育入统工作流程。按照调查摸底、入库管理、分类指导、重点培育、企业申报、审核上报、批准入统的流程做好新增“四上”企业入统工作。及时完善达标企业的申报资料,做到一月一申报;规下升规上的企业,在每年10月底前完善申报材料,11月底集中申报。

7.保障工作经费。要把培育“四上”企业专项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障“四上”企业培育入库的摸底、核查、甄别及指导和在库企业的协调管理等工作正常进行。

8.建立联合执法机制。

(1)对符合“四上”标准而不配合、不申报的企业,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并在政府资金支持、项目扶持、政府采购和消费、招投标等方面给予限制。

(2)对通过隐瞒销售收入、刻意偷逃税款、不如实提供相关数据等手段达到入库条件而拒不入库的企业和个体户,由税务、安监、消防、卫生、环保等部门进行联合执法检查,依法追究责任。

(3)已享受奖励扶持的企业,自纳入奖励扶持对象之日起八年内将注册地迁出本县的,由主管部门追缴其已享受的奖励扶持;对恶意套取财政资金的企业,依法追究责任。

(4)加快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体制建设,推进“信用华容”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建立和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引导企业加强信用体系建设,提升诚信经营和社会责任意识。

9.完善招商项目评估与准入机制。招商引资要将注册成为华容县内的法人企业作为基本条件,围绕特色农产品精深加工上下游产业链重点招商;围绕华容县打造湘北鄂南区域消费物流中心的定位,开展休闲旅游、电子商务、物流配送、健康养老等产业和产业配套服务招商;建立和完善招商项目评估与准入机制,从产业政策、投资强度、税收贡献、综合效益、投资进度等方面建立科学的招商项目评估体系,提高招商引资的质量与效益。

(二)落实扶持政策

1.实施综合扶持政策。结合华容实际,对新增入规企业实行“三年以奖代补”奖励措施,稳定企业税收政策,综合给予以下扶持:

(1)优先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23号),落实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税政策;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195号)落实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06号)落实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落实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

(2)优先落实企业用地扶持政策。优先保证在库“四上”企业的改扩建项目及发展用地需求,新入规的园区企业按照《华容县关于招商引资项目扶持政策的规定》(华发[2018]5号)享受标准化厂房、办公场所及员工宿舍租赁扶持等政策。

(3)优先落实总部企业扶持政策。新入规的总部企业,按照《华容县促进总部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华政发〔2017〕5号)文件和《华容县关于招商引资项目扶持政策的规定》(华发[2018]5号)文件,优先落实扶持政策。

(4)优先打造优质品牌和高新技术企业。优先支持规模以上企业申报“著(知)名商标”、“名牌产品”和高新技术企业;按照《园区规模企业发展考核奖励办法》(华政办发〔2017〕6号)文件,享受品牌建设和科技创新奖励。

(5)优先支持企业发展电子商务。优先支持新增“四上”企业建设网站、开展电子商务和网络营销,拓宽企业营销渠道。新增入统的电子商务企业,按照《华容县促进电子商务加快发展奖励办法》(华政办发〔2017〕30号)享受有关扶持与奖励。

(6)支持“四上”企业向上争资。国家、省、市产业政策专项资金及贴息资金扶持项目,原则上在“四上”企业项目中推荐申报。

(7)支持“四上”企业融资。产业引导资金原则上主要支持在库“四上”企业,对已连续享受两年产业引导资金支持但仍不能申报入统的,不再给予产业引导资金的支持,并组织税务部门对该类企业进行稽查。

(8)优先推荐参加评选活动。优先推荐在库“四上”企业负责人参与年度全县“经济人物”、“明星企业家”等评选活动,并以县委、县政府名义进行表彰;优先推荐“四上”企业优秀企业家代表作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选。

2.落实奖励措施。

(1)设立奖励资金。县财政设立年度“四上”企业奖励资金,奖金金额按当年实际入库企业数和确定奖励的在库企业数计算,奖励资金由市、县两级财政各负担50%,并列入年度财政预算。

(2)奖励方法。按统计口径,对新增入统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以及被国家统计局认定为规模以上文化企业设一次性奖励3万元。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资质等级以上建筑业企业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设一次性奖励2万元,由县财政局统一核拨牵头责任单位。已由相关专项资金进行奖励的,财政按就高不就低,不重复奖励的原则进行奖励。

(3)确立奖励对象。奖励按年度进行,行业主管部门单位根据本县实际情况,综合企业经营管理、统计业务等各方面情况,制定具体的扶持及奖励办法,报县领导小组审核备案。次年,新入库“四上”企业的奖励依据统计局提供的名单,由牵头责任单位按照扶持及奖励办法发放。

四、工作措施

1.加强业务培训。县工信局、商务粮食局、文广新旅局、交通运输局、住建局、税务、统计等部门要加强对新增“四上”企业和培育企业在行业发展、经营管理、财会、税务、统计等方面的业务指导,加强对企业业主、经营管理人员、统计员的业务培训,认真分析研究企业反映的困难和问题,找准突破口,帮助企业补短板、强特色,推动企业转型升级。

2.加强部门协作。培育“四上”企业、促进市场主体转型升级是全县上下共同的使命和任务,各部门单位要强化协作意识,自觉服务服从于全县发展大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形成工作合力。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强化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明确年度总任务和阶段性工作目标,逐一突破重点难点问题,务求实效。

3.加强督查考核。加大对“四上”企业培育和升规入统工作的督导力度,定期印发关于培育“四上”企业推进情况简报,按月督查通报签约项目对新增“四上”企业的贡献率、建设企业培育库、实施企业培育和扶持计划、“四上”企业新增入库数量和净增长率等情况;新增企业目标纳入政府绩效考核。每成功新增一家“四上”企业或500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部门单位,年终绩效考核加1分。未完成市定“四上”企业培育目标的部门单位,每少一家年终绩效考核扣1分;经核查,主管部门单位每漏报一家达到入统条件而未入统的,每漏报一家扣2分。对推诿扯皮、工作不力,影响全县进度的部门单位,在全县通报批评。对于未完成市政府任务、排名在六县(市)末位的单位,年终不予参加评先评优。

九、入统企业和规上企业的区别?

入统企业也称列统企业,是指列入政府统计部门名单,需要按时上报相关统计报表的企业 。列统企业在统计制度规定上称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是指所有的国有企业及年销售2000万元以上的非国有企业,并按统计法规、制度规定向统计部门定期报送报表的工业企业。

所谓“上规模”,指企业经营达到一定标准。

因国民经济统计的需要,国家统计局对于企业经营规模的标准是有明确规定的。而且,这个规定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水平不断调整。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最新标准是《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

在经济统计中,经常可见“规模以上”企业的表述(俗称为“规上企业”)。所谓“规上企业”。指经营规模达到中型标准以上的企业。一个地方经济发展的水平,可以从“规上企业”的数量及其经营指标做出判断。

十、升规入统企业有什么好处?

升规入统的意思是升级自己企业的规格,纳入统计范围内的企业。指导帮助企业建立现代管理制度。

升规入统把做大工业企业作为重要目标,把工业企业纳规入统工作作为推动工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措施,把扩大工业企业监控监测覆盖面、真实反映工业发展水平。

工业企业是我市工业经济的支柱,推进地方跨越发展的希望所在、潜力所在,指导帮助企业建立现代管理制度,提升工业经济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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