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伙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合伙企业不缴纳企业所得税,由合伙人分别缴纳个人所得税.
我国创业投资企业和股权投资企业选择有限合伙而不选择公司形式,一个重要原因是税收优惠,由合伙人自己缴税,避免双重税赋,且在特定的政策下,可按照"利息、股利、红利"应税项目按照20%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能够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是非常好的.
合伙企业分配机制灵活:有限合伙的收益或利润分配完全由合伙人之间自由约定,不受出资比例的限制.
股权管理优势:由于合伙企业的设立运作是依据国家颁布施行的《合伙企业法》,和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合伙协议书》或《全体合伙人公约》,所以合伙人之间,以及合伙企业与被投资企业之间,均有成熟、稳定的法律关系支持.
企业实际控制权:实际控制人可以通过合伙制以少量出资控制整个合伙企业,代表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实际控制人可以利用这个方法掌握合伙企业的投票权.
二、高新企业的税收优惠是什么?
减按10%-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1、高新技术企业可以获得税收优惠税率的减免,尤其是属于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可以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如属于特区内的新设立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还可以享受所得税两免三减半的优惠政策,如果是在经济特区内所取得,那么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第五年可以按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3、软件集成电路企业,企业所得税也可以享受两免三减半的政策,国家规划布局的重点软件生产企业,当年未享受免税优惠的,可以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如果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的部分,可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4、还包括动漫企业,动漫企业也属于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从09年起如果被认定是动漫企业,自主开发生产动漫的企业,可申请享受国家现行鼓励软件产业发展所得税优惠政策,第一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到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扩展资料
1、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自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注明的发证时间所在年度起申报享受税收优惠,并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
2、企业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期满当年,在通过重新认定前,其企业所得税暂按15%的税率预缴,在年底前仍未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应按规定补缴相应期间的税款。
3、对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且享受税收优惠的高新技术企业,税务部门如在日常管理过程中发现其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过程中或享受优惠期间不符合《认定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认定条件的,应提请认定机构复核。
4、复核后确认不符合认定条件的,由认定机构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并通知税务机关追缴其证书有效期内自不符合认定条件年度起已享受的税收优惠。
参考资料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
三、企业可用的税收优惠政策有哪些?
贸易销售行业企业的税务负担相对于其他行业来说,压力是非常大的,贸易类企业通常缺乏进项票,税点点认为各行业中最高的增值税税率13%(2019年4月1日以前是16%),25%的企业所得税,让企业得到的实际利润大打折扣。 因此贸易行业如何减轻税负成为了企业主首要考虑的问题,在业务真实和合法纳税的情况下,税点点认为寻找提供税收优惠政策的园区,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贸易类企业如何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1.在园区成立新公司,将主体公司的采购以及销售业务由新开设的公司进行操作,并由新公司缴纳税款享受扶持。 2.将主体公司迁移至园区,主体公司将税收全部留存在园区内享受税收扶持。 3.主体企业在园区成立分公司或新公司,从而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4.办理个人独资企业,享受核定征收。 园区税收优惠政策 增值税:以地方留存的50%--70%扶持; 企业所得税:以地方留存的50%--70%扶持; 个人独资企业(小规模)的可以申请核定征收,核定后所得税2%,附加税0.36%;综合税负5.15%。 商贸公司个人独资节税案例解析: 商贸公司A,主要经营商贸业务,年收入500万元,实际利润300万左右。 不进行税务筹划,企业A需要缴纳136万的税收,但是在园区成立一家个人独资企业将这500万转移到个独企业核定征收。 增值税:500/1.03*0.03=14.56万元 地方附加税:14.56*0.36%=0.05万元 企业所得税:个人独资企业不缴纳企业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分红):500/1.03*0.65%=3.16万元 税款合计:17.77万元 税点点,创新型互联网税务筹划服务平台。面向七千万中小微企业提供合理节税服务,减轻企业税务负担。节税效果明显。
四、垃圾焚烧发电企业的税收优惠有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企业的下列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一)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 (二)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 (三)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 (四)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 (五)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八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三)项所称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包括公共污水处理、公共垃圾处理、沼气综合开发利用、节能减排技术改造、海水淡化等。项目的具体条件和范围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商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 企业从事前款规定的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五、双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是什么?
双软企业 是指通过了软件企业认定以及用过经过登记的软件产品的企业,经过认定的双软企业和经过登记的软件产品均可以享受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在实践中一般简单称为"双软认定". 《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有关税收的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0]25号)中对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在发展过程中可以享受到的税收优惠政策予以了明确规定,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 [2008]1号)中对双软企业在新所得税法颁布之后享受的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的效力予以了明确,因此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应当重视这些税收优惠政策,为企业争取最大限度的税收利益,这些税收优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 企业所得税 对我国境内新办软件生产企业经认定后,自开始获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对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生产企业,如当年未享受免税优惠的,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软件生产企业的工资和培训费用,可按实际发生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2. 增值税 自2000年6 月24 日起至2010年底以前,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所退税款由企业用于研究开发软件产品和扩大再生产,不作为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将进口的软件进行转换等本地化改造后对外销售,其销售的软件可按照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的有关规定享受即征即退的税收优惠政策.本地化改造是指对进口软件重新设计、改进、转换等工作,单纯对进口软件进行汉字化处理后再销售的不包括在内. 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销售给出口企业出口的软件产品,不适用增值税即征即退办法. 3. 其他 对经认定的软件生产企业进口所需的自用设备,以及按照合同随设备进口的技术 (含软件)及配套件、备件,不需出具确认书、不占用投资总额,除国务院国发[1997]37号文件规定的《外商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和《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所列商品外,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六、什么条件的种子企业有税收优惠政策?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若干农业生产资料征免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113号文件)第一条第四项之规定,批发和零售的种子可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 需要注意的是,享受免税优惠企业必须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备案,自备案之日起方可享受税收优惠。不备案视为放弃免税优惠,未经备案实施免税核算的要补缴税款。
七、石油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详细点,谢谢?
优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适应税种方面的优惠
经过1994年的税制改革,目前对外国石油公司在我国从事合作开采海洋和陆上石油资源征的税种有: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城市房地产税、车船使用牌照税等共计8种。此外,还有个人所得税和矿区使用费。资源税暂不征收。
缴纳增值税方面的优惠
从1994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规定,增值税实行17%、13%、零税率三档税率,对小规模纳税人实行6%的征收率。在中国境内销售原油,按照不含税销售价依17%的税率征收增值税,作为价外税,买方可作为进项税额扣除;销售天然气,按13%的税率征收增值税。为了不使合作开采石油的中外企业因税制改革而增加负担,国务院专门作出规定,按5%的征收率征收合作油(气)田原油、天然气的增值税,这在我国增值税的改革中是一项特殊的规定。这一规定的优惠主要体现在:
继续征收实物税。中外合作开采油(气)田按原油实物征税已实行多年,为所有中外石油公司了解和接受。实物税是价内税,和原工商统一税相比,税负相同。
实行5%的征收率的原油、天然气在国内销售时,因客观上减少了购买方的资金占用(主要是购买方进项税额的资金占用),所以使中外合作油(气)田原油、天然气具有较强的竞争力。
国家实行原油、天然气出口不退税政策,因同样的原油,中外合作油(气)田出口原油时只负了5%的流转税,因国内其他(油)气田出口原油时已负担了17%的流转税,因此,中外合作油(气)田原油出口具有竞争力。
除此之外,中外合作开采海洋和陆上石油资源,为勘探、开发及生产作业而进口的机器、设备、物资免征进口环节的关税、增值税和消费税,这也是一特殊的优惠政策。
资源税方面的优惠
中外合作油(气)田仍按现行规定征收矿区使用费,暂不征收资源税。征收矿区使用费符合国际通常做法。我国征收矿区使用费实行超额累进费率,年度原油总产量不超过100万吨和年度天然气总产量不超过20亿立方米的油上油(气)田,免征矿区使用费,这是鼓励开发海上中小油(气)田的一项优惠政策。陆是合作开采石油资源矿区使用费征收标准,去年8月作了大幅调整。新疆、西藏、青海及浅海滩涂地区合作油(气)田执行同海洋石油相同的矿区使用征收标准。陆上其他地区的合作油(气)田年度原油总产量免征额由5万吨提到50万吨。天然气免征额由1亿立方米提高到10亿立方米。
缴纳了矿区使用费的中外合作油(气)田,目前也暂不缴纳矿产资源补偿费。
企业所得税方面的优惠
1.在经济特区范围内中外合作开采石油,适用15%的优惠税率。
2.中外合作油(气)田发生的勘探费用,可在该油(气)田投产的月份起摊销,摊销期限也不得少于1年,也可在中、外石油公司本公司拥有的已投产的油(气)摊销,摊销期限也不得少于1年。摊销方法采用直线法。
中、外石油公司发生的合同前费用,允许作为勘探费用进行摊销。
3.中外合作油(气)田发生的开发费用,应当以油(气)田为单位,全部累计作为资本支出,从本油(气)田开始投产月份次月起计算折旧,折旧的年限不得少于6年。油(气)田投资后又发生的开发投资,可以逐年把当年的投资支出累计起来,依次从下一年度起计算折旧。中途废弃的油(气)田,其未折旧完的开发投资,可以从本公司拥有的其他已投产的油(气),依照尚未折旧的年限进行折旧。开发投资的折旧应采用直线法。
4.外国石油公司因合同终止而沉淀的勘探费用(包括合同前费用),经税务机关审计并出具证明后,该笔勘探费用可在合同终止之日起10年内公司又签订的新的石油合同的收入中回收。
5.允许中、外石油公司之间按照石油公司相关条款转让和受让合同权益。溢价转让方有所得的,要征所得税。受让方石油合同权益所发生的受让支出,允许作为其投入的勘探和开发费用按规定进行摊销和折旧。无偿受让或取得石油合同权益的,不允许在申报企业所得税时列支受让或取得合同权益之前该合同区发生的任何勘探和开发费用。
转让石油合同权益行为不征收营业税、印花税,转让后没有所得的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以上信息由某税务局提供,国家企业政策网整理
八、南沙企业纳税20万以上的服务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注册资本1亿元(含)至5亿元,给予500万元南沙税收优惠政策;注册资本5亿元(含)至10亿元,给予100万元;注册资本10亿元(含)以上,给予1500万元一次性补贴。
2、对新引进注册资本达到10亿元或增资规模10亿元(含)以上的融资租赁企业的高管人员,给予每人一次性住房(租房)补贴20万元;对到位资本金1亿元(含)以 上的融资租赁企业高管人员、管理人员和专业骨干人员,经综合考核评定,给予一定人才补贴。
3、对融资租赁企业购入新区先进装备制造企业生产的设备,按照合同金额的0.5%,给予融资租赁企业补贴;对融资租赁企业购入新区企业制造的飞机、船舶 ,按照合 同金额1%,给予融资租赁企业补贴。对单一合同不重复享受补贴,对单一融资租赁企业,每年该项补贴额最高为500万元。对融资租赁企业新购入船 舶和飞机,给予登记费100%补贴,单船或单机最高补贴额为10万元,对单一融资租赁企业,每年该项补贴额最高为200万元。
九、木材加工企业的税收义务与税收优惠政策
木材加工作为一种重要的工业生产活动,其税收义务和税收优惠政策一直是企业关注的热点话题。那么,木材加工企业究竟属于工业企业范畴吗?为什么要交税?有哪些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可供享受?让我们一起来探讨这些问题。
木材加工企业的性质与税收义务
根据国家统计局的相关规定,木材加工属于工业生产范畴,属于工业企业的范畴。作为工业企业,木材加工企业需要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各类税费。这些税收不仅是企业应尽的法定义务,也是企业参与社会建设、承担社会责任的体现。
具体来说,木材加工企业需要按照以下税收标准进行纳税:
- 企业所得税:按照应纳税所得额的25%计算缴纳
- 增值税:根据销售收入和增值税税率计算缴纳,一般为13%
- 城市维护建设税:按照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等流转税的7%计算缴纳
- 教育费附加:按照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等流转税的3%计算缴纳
木材加工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为了鼓励和支持木材加工等工业企业的发展,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
-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对于购置的设备、器具,可以采用加速折旧的方法,加快资产的折旧扣除,从而减少应纳税所得额
-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对于企业开展研发活动发生的费用,可以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
- 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符合条件的木材加工企业如果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可以享受15%的优惠企业所得税税率
- 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在西部地区从事鼓励类产业(包括木材加工)的企业,可以享受15%的优惠企业所得税税率
总的来说,木材加工作为一种重要的工业生产活动,其企业既有应尽的税收义务,也可以享受到国家出台的各种税收优惠政策。企业应当依法纳税,同时也要积极了解和申请适用的税收优惠政策,以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
感谢您阅读这篇文章,希望通过本文您可以更好地了解木材加工企业的税收义务和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随时与我交流探讨。
十、电商经济暴利背后的税收
电商经济暴利背后的税收
电商行业在当今社会已经成为重要的产业之一,随着互联网的发展,越来越多的消费者选择在线购物,这也使得电商企业获得了可观的利润。然而,正是在这些暴利的背后,涉及到了复杂而又重要的税收政策和实践。
税收一直是国家财政的重要来源,对于电商企业来说,税收也是不可避免的。从增值税、营业税到企业所得税,都会对电商企业的经营产生一定的影响。然而,由于电商行业的虚拟性和跨境性,税收问题常常变得复杂起来。
在很多国家,针对电商企业的税收政策正在不断调整和完善。例如,一些国家正在推动对跨境电商征收消费税,以弥补传统零售模式所带来的税收空白。而在国内,针对电商企业的税收政策也在不断演变,以适应行业的发展和变化。
税收政策对电商企业的影响
税收政策的调整对于电商企业来说,不仅意味着更多的税负,也可能影响到企业的盈利模式和经营策略。一方面,税收的增加可能会降低企业的利润率,加大企业的经营压力;另一方面,税收政策的不确定性也会给企业带来经营风险。
此外,税收政策的变化也会影响到电商企业的发展方向和战略规划。在面对新的税收政策时,企业可能会调整产品定价、销售渠道等方面的策略,以适应新的税收环境。因此,电商企业需要密切关注税收政策的变化,及时调整经营策略,以减少税收风险。
税收合规与风险防范
对于电商企业而言,税收合规是至关重要的。合规经营不仅可以降低税收风险,还可以提升企业形象,并获得政府和消费者的信任。因此,电商企业需要建立健全的税收管理制度,加强内部控制,确保税收申报和缴纳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此外,电商企业还需要关注税收风险的防范。在税收政策发生变化或出现不确定性时,企业应及时进行风险评估,采取必要的措施,避免因税收问题而导致经营风险的加大。同时,企业还可以借助专业的税务顾问或律师,帮助企业制定合理的税收策略,降低税收风险。
税收与社会责任
在追求利润的同时,电商企业也应肩负起社会责任。支付税收不仅是企业的法定义务,更是企业对社会的责任表现。通过遵守税收法律法规,企业可以为社会创造更多的税收,支持国家经济发展,促进社会稳定。
除了遵守税收法规外,电商企业还应积极参与公益慈善活动,回报社会,履行企业的社会责任。通过关注环境保护、扶贫公益等活动,企业可以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赢得消费者和社会的认可。
结语
电商经济暴利背后的税收是一个复杂而又关键的问题。电商企业需要密切关注税收政策的变化,合规经营,防范税收风险,同时肩负起社会责任。只有在遵守税收法规的前提下,电商企业才能实现可持续发展,为社会经济健康发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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