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宿开发流程?
1、在景点区人流量大的地方找房子
想要做民宿,自己有房子的话,是最好的,但自己没有房子,那就去找房子,租下来做民宿。房子的地址,尽量选在旅游景点,车站附近的、人流量大的地方,这样才会有更多的人入住你的民宿。
2、确定民宿风格
房子租下来后,就得确定好你想要的风格,是特色的、还是个性化的、还是高端的、还是服务型的民宿,自己心里要有一个比较喜欢的民宿风格,这样才比较好快速地找家私装修等工作。
3、预算投资民宿的费用
在景点区、或者繁华的商业区附近,房子的租金都偏高,一定要先预算,有多少钱投入做民宿,能否支付得起房子的租赁费用,并且最快也得两个月后才能回本,才开始进入盈利模式,是否能持续供房子的租金两三个月?这些都要提前预算好的。
4、民宿内部的装修
可以请专门的设计师做,把自己想要的风格跟设计师说,让他帮你设计。民宿内部的区域一般是客厅、餐厅、吧台、主卧、次卧、厨房、卫生间、洗漱台、阳台这些部分,要做得让人眼前一亮真不容易。
二、民宿退房流程?
一般民宿:退房一般是次日中午12:00前退房。但有的民宿可以提供提前入住或者延时退房的服务。如果客房不紧张,有的民宿会提供免费的提前入住或者延时退房,但有时也会按时收费。民宿的退房时间和入住时间是可以与房东直接协商的,比较方便,切记离开时记得带上自己的行李。
三、重庆民宿开办流程?
一、办民宿需要的证件
开民宿需要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特种行业许可证、消防检查合格意见书,以及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
二、需要的手续:
1、开民宿首先需要做的就是当地的工商部门办理工商执照。然后还要去当地的公安局的治安支队,去办理民宿经营的许可证。
2、民宿必须要有健全的访客登记制度,同时还要有一系列的贵重物品登记制度,还要定期参与旅馆业的从业人员培训,另外还要到当地的消防支队办理相关的消防手续。
3、在开民宿之前,还需要进行申请经营旅馆业的备案手续,不论是专营还是兼营,都应该依法开业审批备案手续。
4、当地的公安局进行备案。
四、广东开民宿流程?
广东开民宿步骤如下:
第1个步骤是你在开这个民宿之前,需要向总公司进行咨询和申请。
第2个步骤是在获取了资格之后进行评估。
第3个步骤是签订合同。
第4个步骤是在原定的基础和楼房上进行扩建与改造
第5个步骤是入住民宿管家。
第6个步骤就是开始培训员工。最后一个步骤就是在上面所有步骤完成之后开始营业。
五、做民宿的流程?
第1个步骤是你在开这个民宿之前,需要向总公司进行咨询和申请。
第2个步骤是在获取了资格之后进行评估。
第3个步骤是签订合同。
第4个步骤是在原定的基础和楼房上进行扩建与改造。
第5个步骤是入住民宿管家。
第6个步骤就是开始培训员工。
最后一个步骤就是在上面所有步骤完成之后开始营业。
六、民宿自助入住流程?
步骤/方式1
首先从网站上提前订好喜欢的民宿。
步骤/方式2
打电话或者是微信向房东确认民宿的开门方式(用钥匙的需要询问钥匙位置;用密码锁的需要确定收到了密码)。
步骤/方式3
到达民宿地后,开门进去就可以了,无需办理入住
七、民宿订房流程?
民宿入住流程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 预订:在网上或通过电话预订民宿。预订时需要提供入住日期、离店日期和人数等基本信息。
2. 支付定金或全款:确认预订后,需要支付定金或全款。
3. 确认入住时间和地点:在入住日当天或前一天,通过电话或短信等方式确认入住时间和地点。
4. 到达民宿:到达民宿后,需进行登记并支付押金。
5. 查看房间和设施:入住前需要先查看房间和设施是否完好,并与房东核实相关问题。
6. 填写住宿登记表:需要填写住宿登记表,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信息。
7. 签署住宿合同:需要签署住宿合同,明确住宿期限、价格、责任、退房、违约等方面的规定。
8. 支付剩余房款和押金:在入住时需要支付剩余的房款和押金。
9. 领取房卡或钥匙:需要领取房卡或钥匙,以便进出民宿和房间。
10. 享受住宿服务:入住后可以享受民宿提供的各种服务,如早餐、清洁、洗衣等。
八、如何出租民宿流程?
需要手续如下: 根据《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第二条:凡经营接待旅客住宿的旅馆、饭店、宾馆、招待所、客货栈、车马店、浴池等,不论是国营、集体经营,还是合伙经营、个体经营、中外合资、中外合作经营,不论是专营还是兼营,不论是常年经营,还是季节性经营,都必须遵守本办法。 开办旅馆,其房屋建筑、消防设备、出入口和通道等,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有关规定,并且要具备必要的防盗安全设施。 申请开办旅馆,应经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经当地公安机关签署意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准开业。 经批准开业的旅馆,如有歇业、转业、合并、迁移、改变名称等情况,应当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后3日内,向当地的县、市公安局、公安分局备案。经营旅馆,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建立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设置治安保卫组织或者指定安全保卫人员。
九、帐篷民宿审批流程?
开办民宿审批流程:
1.具备必要的防入侵、防盗、防安全事故等防范设施和贵重物品保管设施。客房的门、窗须符合防盗要求,并设有符合防盗要求的物品保管柜(箱);
2.配备必要的监控设施,覆盖住宿区域主要通道和相关重要部位,监控录像保存1个月以上;
3.搭建、配备实现实名制管理要求的信息登记平台,有能够熟练操作的前台登记工作人员。
(三)环保条件
1.具有必要的污染治理和安全防护等基础配套设施,垃圾应有固定和围闭的设施存放并及时清运,污水应处理后排放,排放应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的规定;
2.具有油烟净化设施并达标排放。
(四)经营条件
按照“放管服”的改革要求可实行先牌(照)后证,并强化批后监管。
有书面承诺的符合开办经营要求的人员、设备及开办资金、经营环境要求。
(五)其他条件
1.民宿选址应符合乡镇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建设规划、乡村旅游发展规划和民宿资源普查报告(规划);
2.民宿经营场所产权应当明晰、无纠纷,房屋质量安全满足治安管理、环保和消防要求;
3.民宿层数上鼓励不超过2层,最高不超过3层,每楼层房间床位与房间面积(不含洗漱间)比不超过1/2.5;建筑风貌应与当地人文民俗、村庄环境景观相协调,结构安全牢固;
4.道路通达条件较好,建筑不占用水利红线,不破坏林地,无地质灾害和其它影响公共安全的隐患;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应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5.应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确保公共场所卫生安全和食品安全;
6. 从业人员参加文旅体、公安、消防、卫生健康、食药监等部门的联合培训并通过考核;
7.邻里关系和谐,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乡规民约,无影响社会稳定因素存在;
8.利用闲置的文物古建筑开办民宿,应当按照文物的级别报相应的公布机关审批同意后方可开设,并在不改变文物古建筑整体结构和风貌的前提下,确保文物整体安全。
(六)禁止性条件
1.不得在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重要自然与文化遗产地等核心区域新建、改建和扩建民宿项目;
2.不得借开办民宿名义建设私人会所(会馆)等;
3.不得利用违法建设或违法建筑物开办民宿;
4.不得利用(各)省级以上保护文物开办民宿;
5.法律法规政策禁止性的行为。
第六条 民宿开办实行部门联合审核。由县民宿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以下简称县民宿办,设在县文化旅游体育局),统一受理、联合审核、现场踏勘、“一站式”服务。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安局、消防救援大队、市场监督管理局、文化旅游体育局、卫生健康委员会、生态环境分局等部门,明确并固定工作人员代表部门开展民宿审核和证照办理工作。
(二)公安局、消防救援大队、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税务局等部门应积极主动地指导民宿经营户依法依规办理住宿、餐饮、卫生等行业许可,高效优质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特种行业许可证、卫生许可证和税务登记。不得设置其他前置条件。
(三)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及当地派出所应积极主动为民宿经营户提供指导和帮助,及时初审并签署意见;第一时间协调解决和反映民宿经营户在建设和运营管理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
(四)民宿经营户应积极主动向县民宿办提交开办民宿所需的材料,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现场踏勘、审核工作。对《办法》出台前已经建成或已经对外营业的民宿,符合开办条件的,有关部门指导其办理相关证照并规范经营;对不符合开办条件的,应当要求其在《办法》出台之日起三个月内完成整改,办理相关证照和规范经营。
申报材料清单:
经营民宿的农户或经营主体,须向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批准流程:
1.乡镇初审。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牵头当地派出所、村委会对《民宿审批登记表》进行初审并签署意见。
2.联合审批。乡镇人民政府初审盖章后提交县民宿办(设在县文旅体局)受理,由县民宿办组织公安局、消防救援大队、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联合审查验收分别签署意见。
对不符合条件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
3.证照办理。营业执照先行办理,并办理税务登记等证件。根据验收通过的意见,由相关职能部门办理特种行业经营、餐饮服务及公共场所卫生等许可证。
1.具备必要的防入侵、防盗、防安全事故等防范设施和贵重物品保管设施。客房的门、窗须符合防盗要求,并设有符合防盗要求的物品保管柜(箱);
2.配备必要的监控设施,覆盖住宿区域主要通道和相关重要部位,监控录像保存1个月以上;
3.搭建、配备实现实名制管理要求的信息登记平台,有能够熟练操作的前台登记工作人员。
(三)环保条件
1.具有必要的污染治理和安全防护等基础配套设施,垃圾应有固定和围闭的设施存放并及时清运,污水应处理后排放,排放应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的规定;
2.具有油烟净化设施并达标排放。
(四)经营条件
按照“放管服”的改革要求可实行先牌(照)后证,并强化批后监管。
有书面承诺的符合开办经营要求的人员、设备及开办资金、经营环境要求。
(五)其他条件
1.民宿选址应符合乡镇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建设规划、乡村旅游发展规划和民宿资源普查报告(规划);
2.民宿经营场所产权应当明晰、无纠纷,房屋质量安全满足治安管理、环保和消防要求;
3.民宿层数上鼓励不超过2层,最高不超过3层,每楼层房间床位与房间面积(不含洗漱间)比不超过1/2.5;建筑风貌应与当地人文民俗、村庄环境景观相协调,结构安全牢固;
4.道路通达条件较好,建筑不占用水利红线,不破坏林地,无地质灾害和其它影响公共安全的隐患;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应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5.应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确保公共场所卫生安全和食品安全;
6. 从业人员参加文旅体、公安、消防、卫生健康、食药监等部门的联合培训并通过考核;
7.邻里关系和谐,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乡规民约,无影响社会稳定因素存在;
8.利用闲置的文物古建筑开办民宿,应当按照文物的级别报相应的公布机关审批同意后方可开设,并在不改变文物古建筑整体结构和风貌的前提下,确保文物整体安全。
(六)禁止性条件
1.不得在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重要自然与文化遗产地等核心区域新建、改建和扩建民宿项目;
2.不得借开办民宿名义建设私人会所(会馆)等;
3.不得利用违法建设或违法建筑物开办民宿;
4.不得利用(各)省级以上保护文物开办民宿;
5.法律法规政策禁止性的行为。
第六条 民宿开办实行部门联合审核。由县民宿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以下简称县民宿办,设在县文化旅游体育局),统一受理、联合审核、现场踏勘、“一站式”服务。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安局、消防救援大队、市场监督管理局、文化旅游体育局、卫生健康委员会、生态环境分局等部门,明确并固定工作人员代表部门开展民宿审核和证照办理工作。
(二)公安局、消防救援大队、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税务局等部门应积极主动地指导民宿经营户依法依规办理住宿、餐饮、卫生等行业许可,高效优质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特种行业许可证、卫生许可证和税务登记。不得设置其他前置条件。
(三)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及当地派出所应积极主动为民宿经营户提供指导和帮助,及时初审并签署意见;第一时间协调解决和反映民宿经营户在建设和运营管理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
(四)民宿经营户应积极主动向县民宿办提交开办民宿所需的材料,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现场踏勘、审核工作。对《办法》出台前已经建成或已经对外营业的民宿,符合开办条件的,有关部门指导其办理相关证照并规范经营;对不符合开办条件的,应当要求其在《办法》出台之日起三个月内完成整改,办理相关证照和规范经营
十、南京民宿申请流程?
要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计证,持种行业许可证,消防检查合格意见书,卫生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一试歺饮服务许可证。
首先到当地工商部门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到当地公安治安执法大队办理民宿许可证。建立建全防客登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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