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食品制售的定义?
热食类食品制售指食品原料经粗加工、切配并经过蒸、煮、烹、煎、炒、烤、炸等烹饪工艺制作,在一定热度状态下食用的即食食品,含火锅和烧烤等烹饪方式加工而成的食品来销售。
食品经营项目分为预包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散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特殊食品销售(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其他类食品销售;热食类食品制售、冷食类食品制售、生食类食品制售、糕点类食品制售、自制饮品制售、其他类食品制售等。
二、食品制售操作规范?
食品制信操作规范:食品从事人员要有健康证,工作时穿带工服,生熟食物要分开存储分开操作,使用的器具要清洗消费。
三、什么食品现场制售?
2009年11月,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了市政府食品安全监督协调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部分领域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的意见》(京政办发[2009]95号),该文在明确工商部门的六项食品安全监管职责时,第一次提到:对商场、超市、有形市场内现场制售食品行为进行监督管理。
这样的提法,主要是为了与卫生部门的餐饮环节进行区分。商场、超市和有形市场内现场加工制作食品,一般不设座位,在其经营场所设立独立密闭的空间进行清洗、加工制作等流程,制作出的食品通过柜台直接销售给消费者食用,这种“前店后厂”销售方式因其中间环节少、污染少、方便、便宜等特点,越来越受到消费者的欢迎。由于这种销售方式与餐饮业有区别,无法办理餐饮许可证,故统称现场制售环节。目前,工商、卫生、质监等监管食品安全的职能部门已经与药监局合并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四、食品销售和食品制售的区别?
食品销售和食品制售有以下两种区别:首先定义不一样,食品销售是就食品经营,主要是销售食品成品和半成品,而食品制售是食品制作销售的一条龙服务;
其次范围不一样,食品销售的范围小,而食品制售包括食品制作和视频销售,所以食品制售的范围大。
五、熟食类食品制售范围?
它可以包括:制作和销售各种快餐,小吃,点心,零食,例如隆江猪脚饭,梅菜扣肉饭,牛腩饭,烧鸭饭,腊肉饭,香肠饭,蛋炒饭,盖浇饭,小鸡炖蘑菇汤,乌鸡汤,花旗参鸡汤 ,鸽子面,老北京炸酱面,湖南长沙臭豆腐,湖南酱板鸭,云南过桥米线,云南包浆豆腐,鸡蛋糕,绿豆糕,桂花糕,皮蛋瘦肉粥等等
六、食品半成品制售标准?
以生产过程中的半成品为对象制定的标准,称为半成品标准。半成品标准的内容包括对半成品的生产工艺、规格尺寸、质量要求、检测手段及贮存、运输等方面的各种规定。
半成品菜定义是食材均切好、配料配好,顾客带回家后直接下锅。
区别:
1、特点
半成品菜快捷、实惠等特点。
熟制品,已经过熟制可以直接食用。
2、优势
半成品菜避免了上班族/厨艺不精者不是配料不够齐全,就是不会搭配主菜的烦恼,这种半成品菜让顾客省力不少,而且学到不少配菜知识。
七、热食类食品制售范围?
1、热食类食品制售的范围为食品原料经粗加工、切配并经过蒸、煮、烹、煎、炒、烤、炸等烹饪工艺制作,在一定热度状态下食用的即食食品,含火锅和烧烤等烹饪方式加工而成的食品来销售。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条
食品生产经营者对其生产经营食品的安全负责。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保证食品安全,诚信自律,对社会和公众负责,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第九条
食品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按照章程建立健全行业规范和奖惩机制,提供食品安全信息、技术等服务,引导和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依法生产经营,推动行业诚信建设,宣传、普及食品安全知识。
消费者协会和其他消费者组织对违反本法规定,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进行社会监督。
八、冷食类食品制售要求?
制售冷食品也要“持证上岗”
一:是专间必须专用密闭,地面内无明沟,地漏带水封,设有开闭式食品传递窗,专间门能够自动关闭;
二:是专间内要设有独立的空调设施、工具清洗消毒设施、专用冷藏设施和与专间面积相适应的空气消毒设施,专间内的废弃物容器盖子应当为非手动开启式;
三:是专间的入口处应当设置独立的洗手、消毒、更衣设施。
九、现场制售食品标签?
问:?应该提供标签因为现场制售的食品可能涉及到诸多成分和信息需要告知消费者,例如生产日期、保质期、配料表和营养成分表等,这些信息能够帮助消费者辨别和选择所需的产品,保证食品安全和卫生。当然,标签的完整、准确度和易读性也是非常重要的。在提供食品标签方面,还可以进行更进一步的延伸,例如要求制售食品的商家制定标签规范,规范标签使用的语言和符号,以及加强对相关细节的监督检查,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益。同时,消费者也应该充分发挥自身的知情权利,在购买食品时要关注食品标签的信息,避免食品的质量问题和食品安全问题的发生。
十、食品制售的经营范围?
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范围一般包含以下内容:散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特殊食品销售(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熟食制品、鲜肉、水产品、禽蛋、蔬菜、干鲜果品、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其他类食品销售等。
法律依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活动,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食品经营许可的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及其监督检查,适用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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